類風濕的病理分期? 可分為三期。各期的理特征是隨臨床癥狀和X線光片的不同而決定。 (一)第一期--滑膜炎期 表現為急性或亞急性滑膜炎。由于關節腔內的滑膜滲出液而發生關節腫脹和變形。關節周圍組織(關節囊、肌鍵和肌肉)水腫,關節囊緊張和疼痛,導致關節機能障礙而活動受限。 此期的病理改變主要在滑膜,是免疫復合物沉積引起的關節滑膜免疫炎性反應,表現為紅、腫、熱、痛及功能改變。此期可持續6~12個月。 此期的炎癥過程可以被控制或終止,如能及時正確地診斷和治療,完全能夠恢復正常,預后良好。因此,第一期是臨床治愈的關鍵時期。 (二)第二期--血管翳形成 急性炎癥反應消退,滲出逐漸吸收,滑膜中血管翳形成。血管翳覆蓋并與軟骨粘連向軟骨內浸入,阻斷了軟骨從滑液內吸取營養,因而軟骨表面形成糜爛、潰瘍。由于來自中性粒細胞酶等的作用,于是軟骨和骨骺結構被破壞,軟骨細胞基質溶解、死亡,以至全部軟骨被 浸蝕及關節囊纖維化,從而導致關節狹窄。 此期的病理過程可由滑膜波及血管、心肌等內臟器官,用免疫學檢驗方可于血清中檢出類風濕因子(RF)一旦出現RF,即可認為病理轉入第二期。 (三)第三期--纖維化或硬化期 關節軟骨被破壞后,血管翳中纖維組織繼續增多并侵入骨組織內,引起骨組織炎癥、壞死和纖維結締組織增生,爾后發生鈣化出現纖維性和骨性關節硬化,關節腔顯著狹窄或完全消失,以致日久以后臨床上即使手術鋸開時,也難以找到原來的關節腔隙。關節面侵蝕,粗糙不平,骨吸收及骨髓表現的破骨與成骨反應同時進行,伴發邊緣性骨增生,致使關節面融合。繼發骨關節病。由于韌帶松弛或破裂,關節囊日趨纖維化,以及機械因素等而導致關節攣縮半脫位和全脫位,關節功能急劇減退,部分或全部喪失。 (責任編輯:Doctor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