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抗擊新冠肺炎疫情,是對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贏得這次大考,要求我們既立足當前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更放眼長遠從體制機制上創新和完善重大疫情防控體系,提高應對突發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習近平總書記在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部署會議上的重要講話中,強調要總結經驗、吸取教訓,深入研究如何強化公共衛生法治保障、改革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改革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體系、健全重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健全統一的應急物資保障體系等重大問題,抓緊補短板、堵漏洞、強弱項,提高應對突發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醫保制度是民生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此次戰“疫”中,我國醫療保障體系的作用充分發揮出來,為病人救治和抗擊疫情創造了良好的條件。在疫情開始不久,國家醫保局就迅速反應,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全國醫保系統按照“兩個確保”做好救治保障,即確保患者不因費用問題得不到及時救治,確保定點醫療機構不因醫保總額預算管理規定影響救治;廣東、浙江等省份及時出臺了特殊報銷政策;同時,醫保還在“醫療弱勢群體”保障、醫院預付資金撥付、藥品供應保障、互聯網+醫保服務等方面及時跟上。可以說,這些措施免除了病人的后顧之憂,也為疫情防控減輕了壓力。 非常時期,行非常之事。而從全局與長遠來看,醫保制度的持續改革和保障能力的持續提高才能為人民群眾的健康提供更可靠的保障,為今后應對突發疫情提供更強大和更完備的制度支撐。 中國目前已建成世界上最大的醫療保障網,可是,傳統的醫療保障以“病有所醫”為目標,致力于解決看病難、看病貴問題,如果僅停留于此,無疑不能適應新的形勢,也無法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的需求。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也對醫保體系的應急處理與保障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日前發布,新一輪醫保制度改革大幕開啟。此輪醫保改革為全面建立中國特色醫療保障制度描繪了“路線圖”,內容豐富,意義重大。在全國抗疫的背景下,如何“強保障”尤其引人關注。 增強醫保制度的保障能力,要完善重大疫情醫療救治保障機制。在突發疫情等緊急情況時,確保醫療機構先救治、后收費。健全重大疫情醫療救治醫保支付政策,完善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制度,確保患者不因費用問題影響就醫。探索建立特殊群體、特定疾病醫藥費豁免制度,減輕困難群眾就醫就診后顧之憂。統籌醫療保障基金和公共衛生服務資金使用,提高對基層醫療機構的支付比例,實現公共衛生服務和醫療服務有效銜接。 增強醫保制度的保障能力,要更好發揮出健康服務的功能。醫療保障與健康服務是相輔相成的。醫療保障提高后,可以促進醫藥服務更加有效,幫助人們養成更健康的生活習慣,提升人們應對疾病與風險的能力。要增強醫保、醫療、醫藥聯動改革的協同性,增強醫保對醫藥服務領域的激勵約束作用。要通過醫保改革,不斷促進基層醫療的發展,促進分級診療,促進醫養結合的實現。 新冠肺炎疫情為我們敲響了警鐘,人民健康是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的前提。深化醫保改革,加強疫病救治保障,不斷提高健康水平和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才能實現社會治理的長治久安。 “一手抓防控 一手抓發展” 系列評論 (責任編輯:Doctor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