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成都市衛生執法監督支隊召開新聞通氣會,對成都市餐飲具集中消毒服務等事件的調查處理和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通報。支隊長丁漢平表示,目前衛生立法不完善,執法難度大、監督難,且成都衛生執法人員編制少,各部門之間聯動不緊密等是出現上述問題的主要原因。 5月7日,本版曝光了成都佳潔餐具消毒有限公司、成都宇龍食全酒美餐具公司等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環境臟亂差。 曝光后,排查工作迅速展開。截至目前,成都市餐具消毒單位的排查工作仍在進行,已對21家單位的消毒餐具抽檢,首次抽檢263件樣品檢測合格,第二次檢測結果待出。 分析出現問題的原因,丁漢平有些無奈地稱,衛生執法有苦衷。“立法有缺陷,我們的權利不夠,處罰力度有限,商家違法成本太低。” 丁漢平舉例說可以判定消毒餐具不合格的情形有9種: (一)建于居民樓內; (二)與可能污染餐飲具的有害場所距離小于30米; (三)生產場所(包括清洗、消毒、包裝)總面積小于200平方米; (四)消毒工藝流程未按回收、去殘渣、浸泡、機洗、消毒、包裝、儲存設置等進行; (五)生產用水不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 (六)消毒后的餐飲具不符合《食(飲)具消毒衛生標準》(GB14934); (七)使用的消毒產品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衛生規范; (八)未提供餐飲具批次出廠檢驗報告的; (九)不符合其他衛生要求,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 “這9種情形中,只有商家出現第六種情況時,執法部門才可以處罰,處罰力度為最高5000元,其他情況我們只能不斷地下達《監督意見整改書》,勸其整改,很無奈。”丁漢平說。 “此外,成都衛生監督‘人少事多’現象非常突出,衛生主管部門要求每萬人應配備1.5名衛生執法監督人員,成都大概有1400多萬人,而成都市縣兩級衛生監督行政執法在編人員僅462人,遠遠不夠 。”丁漢平說。 (責任編輯:Doctor001) |